| 上海市“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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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3 15:16 文章来源:上海市商务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上海市“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公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09年10月)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上海商务领域的“十二五”规划,对加快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和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决定对本市“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重点分析“十二五”期间上海商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破解受金融危机影响、商贸流通业和贸易增长方式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破解进一步发挥消费和外需及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策措施建议。课题申请单位选题时,请参考《“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见附件)。具体为:
1、回顾总结发展现状。回顾总结本市商务领域“十一五”发展情况。回顾总结本市商务领域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方式。
2、分析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十二五”时期本市商务领域面临哪些新的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要求;深入分析本市商务领域原有发展方式是否适应新的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和发展要求,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或矛盾。
3、提出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立足于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实现发展转型,着眼于本市商务领域到2020年及更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并展望到2020年。发展目标应符合国家要求,符合上海的整体战略方向。在提出主要指标的同时,要对“十二五”及到2020年的指标值进行测算。国内外有同类指标的,要对现状及目标值实现后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以便说明上海所处的位置。
4、发展布局。对涉及布局问题的规划研究,应提出明确的布局导向。
5、提出发展重点和重要举措。围绕上海推进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实现发展转型的发展目标,从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角度,提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和重要举措。对能够提出重大建设项目或配套政策的领域,提出有关安排建议。
6、提出建议列入上海和国家 “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要内容。
四、具体要求
1、 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 课题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注重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结论。在得出观点和结论的同时,还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
五、时间安排
1、参加申请的研究单位可登录市商务委网站(网址http://www.scofcom.gov.cn),下载《“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并于2009年11月20日前通过邮寄一式5份及电子邮件方式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综合处(研究室)(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地址为:liuwei@ scofcom.gov.cn,并请注明“课题申请”。
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09年12月5日前下达通知。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于市商务委相关职能处室共同组成规划课题组,须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0年2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0年3月底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2010年5月,对需要转化为规划文本的研究成果,与商务委职能处室共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十二五”规划文本,不另行安排经费。
5、研究期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需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2011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综合处 (研究室)规划课题组。
邮政编码:200336
联 系 人:张小玲
联系电话:52881080
电子邮件:liuwei@ scofcom.gov.cn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上海商务发展的未来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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